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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签署《“无讼港区、合规港企”共治共建合作框架协议》

2024-01-16 14:43  来源:天津港集团


1月15日,天津港集团与滨海新区法院、市港航管理局签署《“无讼港区、合规港企”共治共建合作框架协议》。滨海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春,市港航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海,副局长杜二鹏,天津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褚斌,副董事长梁永岑出席签约仪式。


此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三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港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聚焦服务保障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以司法之为服务保障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构建“以港促业兴城、港产城相互赋能”新格局的重要途径,是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保障企业发展、提升区域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也是各方积极推进共治共建工作的新里程碑。根据协议,三方将进一步发挥共同缔造、诉源治理功效,围绕监管协同、信息共享、多元解纷、合规指引、日常联络等方面形成长效联动机制,做实能动司法,助力提升港区企业依法治理水平。

在签约前的座谈交流中,褚斌对滨海新区法院、市港航管理局领导一行来港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滨海新区法院为港航产业链各类企业营造的稳定司法环境,市港航局为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提供的法治保障。他表示,天津港集团将以建立共治共建机制为契机,持续发挥国企“压舱石”作用,恪守法治原则,传播法治理念,积极开展共治共建宣传,做好各类保障协调工作,让协同共治机制惠及更多企业,助力无讼港区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雪春表示,三家单位共治共建,是创新府院联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涉港口经济纠纷源头预防、诉前化解的有力抓手,三家单位在前期有着开展巡回审判的合作基础,滨海法院也有着在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方面的丰富经验,一定能合力打造好天津港区“无讼、合规”品牌,创建良好的港口法治营商环境。

王洪海表示,推进共治共建为后续持续开展合作,进一步探索建立天津港特色治理模式、促进和保障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抓手。下一步,市港航局将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港口营商环境为目标,加强联动机制落实,提升管理与服务并重,增强普法宣传教育成效,助力我市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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