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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更新

2020-11-17 12:55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


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简称《指南》),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有效应对因船员换班、冷藏集装箱和散装冷藏货物造成船员及港口一线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


《指南》要求,港口各有关单位应积极争取把高风险岗位人员纳入优先接种疫苗范围、增加防疫经费预算。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船公司、船代的诚信管理,监督其如实提供船舶、载货和船员信息,支持引航机构对不诚信公司的所有经营船舶采取调后引航次序的措施,坚决防范水运口岸疫情输入风险。

《指南》明确,港口企业、引航机构应加强信息管理和报告,做到及时掌握到港船舶、载货和船员信息。进一步加强人员和车辆信息管理,港口企业对进出港口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核对,对外开放码头,中国籍人员凭健康码绿码通行,上船船员和境外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行。相关单位应规范和严格作业程序,对于国际航行船舶,经海关卫生检疫合格,并取得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后,方可安全稳妥地开展装卸作业。

《指南》对相关作业人员的防护要求进行进一步规定,明确进口冷藏集装箱拆箱作业中,直接接触冷藏货物的人员应相对固定,实行闭环管理,定期检测体温,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全程做好防护,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至少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冷藏货物检测出现阳性的,装卸人员应立即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实行封闭管理。同时,相关单位应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海关、边检、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和当地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做好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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