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港口>管理
管理

北部湾港:下属子公司北海码头吸收整合多家码头

2021-10-11 14:19  来源:北部湾港


北部湾港(000582)近日发布公告称审议通过《关于北海片区下属公司吸收合并整合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码头”)为合并方,对北海兴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码头”)、北海港兴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兴码头”)、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港码头”)进行吸收合并整合,并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北海港分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港分公司”)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北海码头以完成北海片区整合工作。


本次项目采取吸收合并整合方案,以北海码头吸收合并兴港码头、港兴码头、宏港码头,并将北海港分公司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北海码头。该方案可以无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亡和变更公司的行为,可保留被吸收公司的资质,被吸收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也同时被承继。方案有利于经营的可承继性、延续性。

其中,兴港码头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收购标的及后续投入实施主体,目前相关后续建设项目铁山港3#-4#泊位后续建设;港兴码头为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目前相关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宏港码头为公司2019年现金收购标的。

本次吸收合并后,兴港码头、港兴码头、宏港码头、北海港分公司的职能及业务全部由北海码头承接,全部债权债务由北海码头继承。目前尚未实施完毕的募投项目转由吸收合并方北海码头继续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不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上一篇]    [下一篇]
    暂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