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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力度加码!航运“寡头时代”终结?

2018-05-16 20:47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


国际集装箱海运市场集中度已明显增强,影响到货主等相关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和消费者福利,这是各经济体不能容忍的。同时,监管机构的反垄断力度或增强,未来整合趋势将减缓。


5月8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控)发布公告,要约收购东方海外的交易根据经修订的美国1976年《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垄断改进法》相关规定下的等候期已经届满,要约收购已完成美国反垄断审查。不过,要约收购尚需通过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反垄断审查,以满足该次要约收购的先决条件。

收购的最后门槛未过,中远海运将东方海外旗下船队纳入囊中的期待就仍需时日。不过,这毫不影响航运业对国际集装箱班轮市场整合走势的关注。

在日前举行的泛太平洋海运论坛上,丹麦航运业研究机构SeaIntelligence Consulting首席执行官Lars Jensen提出,航运业的整合将持续,并侧重在运力排名前100名内的中小运营商中进行。他的理由是,经过几年大型班轮公司间的整合,航运业的市场格局似乎已经稳定,但市场整合远没有结束。

鉴于集装箱班轮运输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重要性,欧盟等主要经济体的监管机构都对班轮市场的公平竞争非常重视,集装箱班轮市场集中度的大幅提高已经引起了关注,特别是集中度提高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所注意。

尽管从历史上来看,欧盟法给予了班轮业特殊的程序制度以及反垄断豁免等,然而当前的监管法律和实践都作了一定的改变,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巨型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的整合趋势带来了成本优势、规模经济、网络优化以及服务效率提高等,然而集中度提高后带来的直接不利影响就是竞争在某些航线的直接减少。竞争者在这些贸易航线上明示或者默示协同的机率将大幅增加,对货主和港口企业等上下游的潜在反竞争影响也随之提高,加上联合国贸发会等国际组织的担忧,未来,因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反竞争关注,巨型集装箱班轮公司间的大规模整合浪潮必然有所减缓。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在中国贸易结构不可能短时间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活动必将对集装箱班轮公司的经营行为产生深刻影响。

2015年前,我们经常提出航运碎片化问题、力量分散问题,但近期已经不再提及,这是认知变化的一种体现。今年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的十周年。十年间商务部仅否决了两起经营者集中案件,一起是可口可乐与汇源果汁的并购,另一个就是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航运和达飞轮船组建P3联盟。可以看出,反垄断机构对航运业的重视正在提升。

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其他航运企业并购的反垄断审查过程也有体现,不仅仅重视总运力所占市场份额的情况,而且会全面关注对贸易航线等在内的相关地理市场和普通集装箱货物、特殊集装箱货物等在内的相关商品市场的影响。如果兼并重组或联盟行为会造成某一条航线上只有一两家企业或联盟,就会重点关注,附加条件。

事实上,对我国集装箱班轮运输企业来说,航港联盟和港货联盟更值得尝试,这在欧洲已非常成熟。尽管我国港口企业对欧洲港口进行并购时可能受到限制,然而航运企业还是应努力寻得突破。

关键词: 反垄断 航运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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