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保税区获批设立B型保税物流中心 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个部门联合批复,同意我市在保税区设立B型保税物流中心。今后国内货物进入汕头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将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便利政策。...【详细】 汕头保税区 保税物流中心 2015-12-11 12:06:0993 转发 [上一页] [下一页] 目前在第1页, 共有1页, 跳转至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