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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加快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 服务“一带一路”倡议

2020-05-26 13:19  来源:中国水运


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也应成为我国国际经济合作的战略支点。自由贸易港建设与“一带一路”倡议在功能价值上具有承上启下的关联性。


“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大格局下和在防控疫情新常态中全力推进‘六稳’‘六保’要求下,应以开放为先,制度创新为核心,建设一批自由贸易港,推动我国的开放结构、产业结构与贸易结构的变革。”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泉州市科协主席骆沙鸣建议。

骆沙鸣提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应提速。重点考虑长三角、泛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及“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有序地在我国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中选择部分差别化功能定位明确且有特色的自贸区申报建成自贸港。还要处理好在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与未来自由贸易港布局的关系,自由贸易港建设规划应与“一带一路”倡议协同布局、整体推进。

同时,注重制度创新和营商环境优化。建立完善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尽快制定实施极简版的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加快建立现代化、国际化的交易场所,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进程,打造富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贸易主体进入我国自贸港。

他还建议,大力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总部经济,打造离岸贸易中心,辐射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以科技创新为突破口,建立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借鉴迪拜的“1+N”模式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贸港(以自贸港为核心、以“产业+园区”为N的外围支撑)。

在完善法律制度体系上,建议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基本法》或由国务院集中授权化解自贸港建设中的上位法天花板效应,制定出台《自由贸易经济区法》,在法律上确定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实验区的功能定位。还应制定与自贸港相匹配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业务相关法律,用法治保障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作用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骆沙鸣还提出,探索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自贸港建设联动效应,大力发展自贸港区的多式联运,打造“一带一路”货运走廊,加密国际班列,集聚创新型高端临港产业,发展贸易和服务结算中心、全球资源管理中心等新型业态。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在线金融向离线金融转变、在岸贸易向离岸贸易转变和转口贸易、加工贸易型自由港向综合型、跨区域型自由港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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