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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布智慧港口示范工程项目名单

2017-06-09 11:16  来源:交通运输部


6月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智慧港口示范工程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水函〔2017〕815号),公布了入选的10个省(区、市)的13个智慧港口示范工程项目。


据悉,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发挥信息化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快港口信息化、智能化进程,促进港口提质增效升级,2017年1月2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的通知》(交水函〔2017〕101号),决定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按照该文的相关要求,经过项目申报、省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选等环节,交通运输部最终确定了10个省(区、市)的13个智慧港口示范工程项目,并予以公布(详细名单附后)。

交通运输部通知要求,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要督促指导示范工程实施单位,对照智慧港口示范工程任务要求,根据评选时专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建设内容、目标任务、示范内容、考核指标、资金安排、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并于6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摘要报部备案(摘要字数3000字左右)。示范工程完成项目立项后,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2017年8月底之前按规定要求向部规划司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通知指出,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示范工程纳入信息化重点工作,建立督导机制,落实责任、人员和措施。示范工程实施单位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示范工程进展情况报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将适时组织专家对示范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检查评估。

在落实保障措施方面,通知强调,示范工程实施单位要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并争取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对示范工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示范工程实施单位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工程验收,并将示范实效、经验总结报交通运输部。

智慧港口示范工程项目名单如下:

1.大连港“壹港通”智慧物流跨界服务大平台示范工程(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2.京津冀协同下的“一键通”大宗干散货智慧物流示范工程(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3.港口企业危险货物智能化安全管理示范工程(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京津冀港口智慧物流协同平台示范工程(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5.港口物流电商云服务平台示范工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6.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示范工程(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

7.江海联运一体化全程物流供应链港口智慧物流示范工程(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8.基于港口网络的江海联运智慧物流示范工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港口企业危险货物标准化程序化智能化管理示范工程(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10.厦门国际航运中心港口智慧物流平台示范工程(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省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综合服务平台示范工程(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12.互联网+港口物流智能服务示范工程(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13.面向内河中小港口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平台示范工程(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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